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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20 16:36     (点击: )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详见附件)精神,现将文件要点和我校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主要条件

(一)申报范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在限额内可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教学成果(包括2014年以来立项通过鉴定且未获奖成果)。

(二)推荐限额:根据教高〔2019〕846号规定,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指标为6项。

(三)评奖重点: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实践应用推广价值。

(四)相关规范: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9〕740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五)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

奖励等级

主要特征

参考量化指标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国内或省内首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

1.成果除本校外2个省份以上的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成果具有国家“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支撑并能充分体现或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报道;

3.成果相关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CSSCI目录期刊2篇以上。

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1.成果除本校外2所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成果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支撑并能充分体现或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上报道;

3.成果相关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CSSCI目录期刊1篇以上。

省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

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可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1.成果除本校外有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发表在CN期刊2篇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详见附件);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第1项《推荐书》单独成册,第2项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提交第1至4项全部材料电子档。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成果展示网址和网络申报工作经与信息化办公室沟通、筹备完成后告知各申报项目。

各项材料请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送高教所。

地 点:龙子湖校区图书馆619室

联系人:李自刚、何金波

电 话:63516956

邮 箱:814045651@qq.com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内涵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督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励评选推荐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教高〔2019〕846号做好2019年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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