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正式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科研方面的第一个由教育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面向新时代的教育科研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该文件涵盖教育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共20条内容,简称“教育科研20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科学理论体系,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
二、包含内容
《意见》一共包含五个部分:一、总体要求;二、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推进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科研队伍;五、提高教育科研工作保障水平。五部分共包含二十条工作实施的指导意见。(内容可详见附件)
三、主旨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意见》明确提出: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科研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显著成就,学科体系日益完善,研究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迫切需要教育科研更好地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引领创新。
“教育科研20条”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科研方面国家层面的第一份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文件面向新时代全面布局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文件站位高、立意新、内容全,是指导我国教育科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不久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研究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教育科研是教育决策科学化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该《意见》的出台必将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必将有助于营造更加浓厚的教育科学研究环境与氛围,也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有为。